《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8-29 11:08

  • 索引号:430S00/2022-030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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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8-29 11:3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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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建立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我厅在2020年颁布了《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应急发〔202012HNPR-2020-23004202010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因202210月份有效期将终止,拟重新颁布《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推动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201911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我厅党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强调科技工作要立足我省应急管理重大需求和科技基础,统筹全省应急能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必须充分发挥科技项目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度性安排,实行规范化管理。

2020年至2022年,我厅依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征集、需求单位和专家推荐遴选、承担单位公开遴选共开展37个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申请资助资金1245万元,截止20226月已通过验收15个。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取得丰硕的学术和实际应用成果,其中《道路微地形覆冰灾害智能预测预警技术研究》《森林火灾多源遥感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等项目已形成成熟产品,在全省和全国推广应用,在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做好《办法》修订和重新颁布工作,我厅组织召开多场专题会议,广泛征求了14个市州应急管理局、省厅机关处室、有关院校和科研院所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同时,在我厅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门立规、民主立规。

714日,厅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依程序报审后印发执行。我厅科信处对会议意见进行归纳,组织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拟通过报审后颁布实施。

二、制定原则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问题、需求、目标导向,注重规范管理与科学高效相结合,做好三个衔接

一是做好与国家政策文件相衔接。将国家关于提升科研绩效、加强科研诚信、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政策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减轻创新主体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二是做好与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相衔接。应急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保障,是人民利益至上的本质要求。健全我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为提升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范化解我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

三是做好与创新发展新要求相衔接。着眼提高我厅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制度管人管事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科技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发展。

三、总体框架

24条规定,4个附件。

15条为总则,主要内容是规定目的、项目定义、项目分类、基本原则和责任单位。

68条为项目征集和遴选,主要内容是规定征集指南、申报条件、项目遴选等。

912条为承担单位征集和遴选,主要内容是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公告、报名条件、遴选方法、确定公示。

1319条为项目评估与验收,主要内容是规定任务书签订、中期评估、验收资料、验收组人员组成、验收程序和验收结论等。

2023条为推广应用与奖惩,主要内容是规定推广条件、惩处原因等。

24条为附则,主要内容是规定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附件为《应急管理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响应文件》《应急管理科技项目任务书》《应急管理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应急管理科技项目验收报告》,分别对应项目立项前申报、立项后备案、结题后验收申请及验收报告。

四、主要特点

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项目管理程序。按照征集(申报)、遴选、立项、登记、验收或鉴定、奖惩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科技项目规范化管理。(第五条)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项目范围。应急管理科技项目要重点围绕湖南多发频发的自然灾害、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消防、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安全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高端智能装备研发。重点围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等三大工程的重大科技需求,提升湖南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技术研究,推动构建高效减损型应急救援和主动预防型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支持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骨干企业在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第二、三条)

三是项目征集遴选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所有项目研究课题都实现网上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公平遴选,公开邀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专家遴选项目承担单位。本着信息公开让管理更透明、流程更规范目标,规定将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第六、九、十八条)

四是实施容错机制。为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对有证据证明项目承担单位已按任务书或者其他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勤勉尽责,但确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可以免除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

五是建立科研诚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和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提高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科研和学术腐败,规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评审专家责任,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价等全过程中相关的机构及个人的科研诚信管理,将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要求的各类主体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将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永久列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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